性骚扰女学生的教师诉请删除有关网络词条,法院驳回

类别:资讯动态_热门资讯   时间:2024/5/9 17:13:27   点击:287   标签:词条 张三 平台 教师 网络 内容 法院 官方 用户 通报 主体 部门 原告 编辑 信息 学生 民事 评价 权益 名誉权 隐私权 服务提供者 事件 法师 情形 高校 领域 从业者 德师风 弱势群体 规定 问题 学院 标准 队伍素质 师德师 张三曾 供稿 民法典 属性 社会公众 信用 事实 法官 媒体 声望 详细情况 品德 不为人知 互联网 化名 处分 公共服务 教育部 名誉 综上 利用网络 中华人民共和国 权威 规则 生效 人民 基础 定性 社会 末尾 失德 个别 刘承祖 知情权 案情 北京 责任 女性 任职期间 链接 方式 开放平台 结果 证明 网友 主张 师德 侵害人 用语 教职员工 诉讼请求 教师资格 名字

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中小学校和高等学校拟聘用的教职员工,需要在入职前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以及丧失、撤销教师资格信息,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对师德违规问题“零容忍”。一直以来,师德师风也备受社会舆论关注。失德教师张三(化名)被处分后,网友自发编辑了与之相关的网络词条,张三认为该词条影响了自己的后续工作与生活,要求删除,能否得到法院支持?词条运营平台是否应该担责?案情回顾原告张三曾任某学院教师,在其任职期间,因对学院某女学生进行性骚扰受到了相应处分,当地官方部门对张三的上述行为进行了公开通报,官方媒体也对通报进行了转载。2021年,某用户在某词条运营平台创建了词条“张三”,该词条内容记载有张三性骚扰女学生的行为以及处罚结果。经比对,词条“张三”记载的内容与官方部门公开通报的内容一致,该词条末尾附有官方通报内容的报道链接。张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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